法庭:稱曾於K場合唱情歌 被告否認逼事主性交

【本報訊】自稱「再生人」的已婚的士司機,涉嫌於前年強吻情婦的十二歲幼女,以及要情婦的十七歲長女與他進行性交法事「黃道十二宮」,稱藉此可替其妹擋災,涉案五十歲被告李國明被控強姦等共十六罪。長女Y昨於高院繼續接受辯方的盤問,辯方指Y和被告進行性交法事後,在唱卡拉OK時特意揀選英文情歌《Sometime when we touch》,憑歌寄意,更和被告合唱。而被告沒強迫Y性交,因此Y唱歌時表現盡興,Y否認是自願性交。

事主稱已遺忘揀選歌曲

辯方向現年十九歲的Y盤問指,Y與胞妹X、兩姐妹的母親和被告一行四人,於一五年七月往唱卡拉OK,辯方並在庭上播放相關唱歌錄音。Y聽罷後確認,自己和被告當時合唱《Sometime when we touch》。辯方指該曲由Y所選,反映兩人當時的關係;Y則指已遺忘當時揀選的歌曲,又強調當時母親和胞妹並未得知性交法事,Y為免掃興遂合唱。

辯方又指,Y、X和被告三人於同月到沙灘游泳,辯方並呈上三人當時的多張合照。當中顯示被告搭着Y膊頭,而Y面露笑容。Y解釋當時X仍不知兩人性交一事,若Y抗拒被告,X會感到奇怪。

案件編號:HCCC 29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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