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交解劫案:被質疑自願性交 事主遭母掌摑

【本報訊】自稱「再生人」的已婚的士司機涉嫌於前年性侵犯情婦的一對女兒,包括強吻十二歲幼女,以及要十七歲長女進行多次性交法事「黃道十二宮」,稱藉此可替其妹解劫。涉案五十歲被告李國明被控強姦和以虛假藉口促致性交等共十六罪,長女Y昨於高院接受辯方盤問時稱,她向母親道出和被告性交十四次,母親反質疑Y是否出於自願,更掌摑Y怒斥「搶我男友」。

現年十九歲的Y供稱,在一五年九月她和被告在電話中爭吵,她要求被告和被告身旁的Y母立即回家,否則她將會自殺。眾人在Y家中對質時,被告當場承認和Y「扑過嘢」,但強調Y是出於自願,Y母即時掌摑被告。Y則解釋是遭脅迫才和被告性交共十四次。惟母親質疑若Y不願意,做「一次都嫌多」,怎會發生十四次性交。

認同母因愚昧相信被告

他們爭論持續兩小時後,被告和Y母離開。翌日早上,母親回家繼續查問Y是否自願性交。雖然Y堅決否認,但仍遭母親掌摑,母更質疑Y搶其男友。Y之後把事件告知生父,生父帶她報警。而Y在庭上認同辯方所指,其母因愚昧才相信被告。

辯方指出,Y庭上供詞與她第一份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有分別,例如口供中她沒有提及「黃道十二宮」。Y否認說謊,並解釋錄取該份口供時情緒激動,才未有提及。

案件編號:HCCC 29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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