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好收藏各地鞋履、甚至形容自己視鞋如寵物的六旬婦,指去年賣樓搬屋時,指示家傭將約五十對「愛鞋」搬往新居,自己則飛往澳洲探子。回港後她才發現家傭未有搬鞋,她轉向舊居的新業主查問,赫然得悉「愛鞋」已悉數捐予救世軍。「鞋癡」聲稱該批鞋的估計轉售價亦逾三十萬元,新業主不可能將之視作待棄廢物,她更因失去珍藏愛鞋而致心理及精神受損,昨入稟區院民事控告新業主夫婦,要求對方交還藏鞋並向她作賠償。
原告陸寶英,被告是為鮑錦洲及其妻李憶夢。現已搬往旺角新居的原告,昨日不在家,但接受電話訪問時透露年約六十多歲,退休前從商。陸承認對鞋履情有獨鍾,直言:「嗰啲鞋就好似寵物咁,望吓都識笑,獨一無二!」她指家裏收藏的數百對鞋中,有些屬法國和意大利的牌子更是無價寶,故特別訂造鞋櫃收藏。她指自失去那五十對鞋後便失眠及抑鬱,至今心情仍未改善。
原告表示,向女被告追問鞋的下落時,對方指腳太大,穿不下原告的鞋,已將鞋捐出,更聲言「我要咗啲鞋,我絕子絕孫!」惟原告質疑對方也可將鞋出售,最終訴諸法律。
至於舊居翠竹苑的新業主,即被告鮑太亦透過電話回應,「由頭至尾」都未見過原告所說的五十對鞋,而單位成交後,她交由工人裝修,原告隔三個月才表示「漏低咗啲鞋」,她又指原告指稱放鞋的鞋櫃一直放在單位外的通道,任何人都可打開取走,她曾一度安慰原告指,失鞋「咪當捐咗畀救世軍」,但對方當作是「真捐鞋」。
入稟狀指原告原居長沙灣翠竹苑,珍藏的五十對女裝鞋,置在單位後門外的鞋櫃。去年十月將單位賣給被告,搬走時曾吩咐女傭把該批鞋拿到旺角新居。惟她去年由澳洲探子後,十二月返港卻發現女傭失職,致電女被告查問,最終證實藏鞋已失蹤。女被告曾告訴原告,指示裝修工將鞋捐予救世軍,惟拒透露捐贈日期及地點,原告無法查藏鞋下落。
案件編號:DCCJ 84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