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法倘出錯 人大須指出」

【本報訊】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引述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擁有絕對的解釋權,若香港司法制度在實施《基本法》時出錯,人大常委就必須指出。

人大常委會有絕對釋法權

中小型律師行協會一行廿多人昨日繼續訪京行程,早上到訪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與主任李飛會面約兩小時,主要討論人大釋法問題。陳曼琪會後引述李飛指,香港憲制秩序自回歸後出現根本性改變,《基本法》清晰訂明人大常委會有絕對釋法權,而並非僅是三權分立下的立法機關,香港的司法獨立也是在《基本法》框架下,是代表正確實施《基本法》,若在過程中出現錯誤,人大常委就必須指出。

陳曼琪續指,在新的憲制秩序下,本港法官但凡審理關於本地憲制事務的案件,人大釋法可為案件提供指引和答案。但她強調,李飛並非回應或評論特定的案件,雙方在今次會面亦沒有討論港獨問題。

陳曼琪又說,協會前日與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會面時,除了提及《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及設立量刑指引委員會等議題,也有談及特首選舉。黃在會面中重提中央對香港特首的四個條件,又強調中央任命的因素重要,不能忽視,相信港人能夠在下月順利選出新一任特首。黃希望新特首及新一屆特區政府有為,能讓香港在國家發展下分享到經濟成果,但沒有提及任何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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