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醫院監沖熱水涼 備獨立房

【本報訊】曾蔭權轉往赤柱監獄服刑首晚,即獲准到監獄醫院病房「踎監」。究竟「醫院監」與「真坐監」有何分別?有資深懲教署人員指,兩者最大分別是院所醫院有廿四小時醫生駐診,可即時為不適的囚犯治理;此外,病床有床褥,沖涼的熱水較熱,亦提供較熱的飲用水,而囚犯亦可選擇不工作。港近日氣温急降,囚犯坐「醫院監」確實較在冷冰冰的囚室、睡在硬繃繃的玻璃纖維床更舒適。

經醫生批准 獨囚80呎房

據悉,屬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與荔枝角收押所同設有院所醫院,內設多個大型病房容納多名囚犯,另設有多個獨立病房,面積與獨立囚室同為八十平方呎。囚犯入住院所醫院,主要是患病、身體有殘障,經醫生檢查後認為有需要才能入住。

住院唔使做 飲品有得揀

該名資深人員指,醫院病房的病床有床褥,跟外間醫院一樣,夏天有冷氣,冬天可飲用較熱的水,沖涼的水亦較熱,以減低着涼患病機會,囚犯亦可選擇不工作,其他則與囚室無太大分別。事實上,囚室並非無熱水沖涼,但基於保安理由,水温不能太熱,此外,犯人工作期間亦可要求飲用暖水及茶,但水温同樣「冇咁熱」,防止發生燙傷事故。

「醫院監」囚犯需按入住囚室的時間用膳作息,與荔枝角收押所不同,因毋須安排犯人出庭,故懲教院所一般起床時間為早上七時,較荔枝角收押所遲半小時,故會於七時半吃早飯、中午十二時吃午飯、下午五時吃晚飯,晚上七時吃消夜,十時便熄燈就寢,但期間不獲一小時出外散步的放風時間。用餐方面,「醫院監」囚犯亦無分別,但若有需要又經醫生批准,可吃「糖尿餐」或其他經調配的用餐。除非長期患病及身體有殘障者,否則囚犯不能長時間入住院所醫院,必須經醫生評估及批准,否則病愈後便要返回囚室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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