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基兆業地產旗下的南生圍建業有限公司及Kleener Investment Limited,於一九九四年獲准在米埔自然保護區附近的南生圍和甩洲,發展一個有十八個球洞的高爾夫球場和住宅發展項目,但多年來未能呈交總綱發展藍圖,直至二○一○年向城市規劃委員會遞交藍圖時,城規會指藍圖涉及重大改動,要恒地一方重新申請發展許可。恒地一方要求城規會覆核要其重新申請發展許可的決定,但城規會指該決定不屬其覆核權限範圍而拒絕,雙方就事件爭訟至終審法院,終院昨裁定恒地一方敗訴。
終院裁定,根據相關的覆核機制,城規會只可就自己的兩種決定進行覆核,包括完全批出或拒絕發展許可,以及有條件批出發展許可,因此城規會拒絕覆核該決定是正確的。恒地發言人表示,集團尊重法庭裁決,並指今次上訴目的是要釐清法律觀點,與南生圍「雙生共融、平衡發展與保育」項目計劃申請並無關係。
案件編號:FACV 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