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笑話係咁嘅,牛奶商度咗個廣告口號︰「只要閣下連續一千二百個月飲用本產品,肯定可以長命百歲」,虧佢哋咁都諗得出。如果話呢個廣告只係取巧,咁電視奶粉廣告吹到嬰兒食咗識彈琴,記憶力突飛猛進,仲識排列九大行星模型,直頭誇張到冇人有!
唔講唔知,原來家陣嘅嬰幼兒配方奶粉,無論係營養定健康聲稱,一律無王管,奶粉商鍾意點吹就點吹。舉個例子,廣告成日吹噓令「BB有便便」嘅益生菌,其實只係對成年人同長者有幫助,對嬰兒嘅效用仲有待證實,喺咁嘅情況下,社會各界一直要求當局加強規管。食衞局副局長陳肇始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港府計劃實施「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建議未滿三十六個月嘅嬰幼兒配方奶以及相關產品,唔應該進行任何推廣活動,連透過舉行準爸媽講座進行軟銷都唔准,預計最快今年稍後推行。
即係咁,相關守則一三年已經完成公眾諮詢,喺奶粉商反對下拖到依家至推出,已經慢咗幾拍。本來呢,遲到好過冇到,但不可不知,新守則只係「建議」,並無強制效力,當局話如果情況惡劣唔排除立法規管喎。喂,諗都諗到喇,做生意執輸行頭慘過敗家,見競爭對手落廣告,其他人自然會跟進,咁搞法,新守則容乜易淪為無牙老虎㗎!
你有張良計,佢有過牆梯,除咗傳統電視廣告,今時今日社交媒體咁發達,奶粉商宣傳方法多的是。好似有新手媽媽反映,懷孕期間加入奶粉商嘅「媽媽會」,結果時不時收到「姑娘」嘅跟進電話,對方落足嘴頭,話母乳營養唔夠全面,建議大個咗要試食奶粉,搞到鬼咁困擾。一句講晒,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新守則推出後,當局點樣落實,點樣處理違反守則嘅奶粉商,先至係重點所在。
奶粉商反對一刀切廣告規管,叫得最口響嘅理由,就係咁做會削弱家長選擇權,講到選擇權,早前有調查顯示,約八成本地媽媽曾嘗試餵哺母乳,但當中大部分人因工作環境及公眾場所欠缺餵哺地點等壓力,結果喺一年內放棄。其實設施欠奉仲係其次,宣傳教育不足,社會風氣跟唔上至係大問題。當女士們喺公眾場所餵哺仲要承受歧視目光,連搭的士都隨時被偷拍,仲講咩選擇吖。所以話,做嘢要做全套,立法規管奶粉銷售固然重要,提供更多母乳餵哺設施亦係應有之義。
始終都係嗰句,嬰幼兒啱啱發育,食品把關幾時都係宜緊不宜鬆,點能夠容許嬰幼兒奶粉廣告誤導㗎。話時話,今屆政府收工在即,都係時候把握最後機會做番齣好戲喇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