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奶粉宣傳中有關營養及健康聲稱的規管波折重重,政府早於一二年建議在「香港守則」規管,遭奶粉商聯手反對。直至發生奶粉含碘不足,政府修訂《2014年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條例,終於規管奶粉營養成分組合及營養標籤。一五年一月諮詢公眾對嬰幼兒產品健康聲稱的意見,建議立法禁止三十六個月以下配方奶粉作任何營養及健康聲稱,又遭奶粉商斥太嚴謹。食衞局副局長陳肇始承認規管健康聲稱的立法建議仍需與業界商討「界線」,暫未有時間表。
「BB有便便啦!」、「含有DHA」等健康聲稱一直被指誇大奶粉效用,食衞局曾就規管嬰幼兒奶粉及食品的包裝標示及廣告諮詢,結果市民普遍支持較嚴格方式規管,當時該局建議立法規管三十六個月以下嬰幼兒奶粉一律禁止作出任何聲稱,建議修訂成分組合及標籤的條例。不過,陳肇始最新透露,仍需與業界商討細節,希望先推香港守則,再深入研究健康聲稱,包括了解國際貿易條款。
奶粉廣告的健康聲稱未知何時受規管。《2014年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的《第2號修訂規例》規定嬰兒配方產品的營養標籤和營養成分組合。截至去年,食安中心分別抽取一百二十八個樣本涉四十七件嬰兒配方產品、一百零三個樣本涉及六十二件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作營養標籤及營養素含量的檢查,各發現一個樣本不符合營養標籤資料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