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醫療儀器使用 毋須專科醫生

【本報訊】政府建議規管醫療儀器,將使用者的資格按使用風險分類,當中包括需由註冊醫護人員監督下,或要接受培訓才可操作儀器,引起美容業界強烈反對。政府消息表示,負責監督的醫生毋須是專科醫生,一般註冊醫生也有充足訓練應對使用儀器後的急救工作;又稱立法後將設過渡期,確保有足夠人手接受了培訓才實施規管。消息人士強調,立法非針對美容業界,目前分級屬初步建議,歡迎各界透過稍後成立的諮詢平台提出理據及事實,爭取共識。

食物及衞生局早前向立法會交代規管醫療儀器的立法建議,衞生署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後,建議就美容用途的非家用、「有源」或「侵入性」醫療儀器,建立一套使用規管架構。從市面四千幾種儀器中,選出十五種美容用途的醫療儀器,包括冷凍溶脂儀器、強烈脈衝光儀器、高強度聚焦超聲波等,分成兩類作使用管制。

其中一類要求使用者必須為註冊醫護,或者由註冊醫護專業人員在場監督下使用;另一類則由完成認可培訓計劃人士使用。美容業界斥上述儀器均為業界常用,若然要聘請醫生監場才可使用,成本大增,本港亦無足夠醫護人員應付需要。

為應付急救 料設過渡期

消息說,要求醫生在場監督,希望萬一發生意外時,在場有註冊醫生能應付急救工作。當局計劃今年中將規管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料通過後仍有數年過渡期,確保有足夠業內人士完成培訓才正式實行規管,並未有確實推行時間表。

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香港皮膚科醫學院、香港皮膚及性病學會等共五個組織發聲明,歡迎政府盡快立法規管使用醫療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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