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部分款項或仍遭「沖走」

【本報訊】政府上月提出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但並不包括僱主自願性供款部分。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昨討論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安排,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表示,僱員約滿酬金可用作對沖,但當局不建議將取消對沖的適用範圍伸延至僱主強制性供款以外自行給予的約滿酬金。換言之,即使當局決定推行取消對沖,現時約一萬二千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部分款項仍有可能遭「對沖」。

立法會退休保障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開會,商界立法會議員吳永嘉搶先開火炮轟政府將對沖機制「妖魔化」,又不滿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在對沖的議題上卻「講一套、做一套」,又指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約滿後,仍會以其約滿酬金作對沖,以支付其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質問政府未來會否取消有關做法。

勞福局:對沖影響退休權益

蕭偉強否認當局將對沖機制「妖魔化」,但明言對沖確影響僱員的退休權益。他指,僱主在強制性供款以外自行給予的約滿酬金,當局不建議將取消對沖的適用範圍伸延至此。換言之,以一名約滿後可獲一筆相等於其合約總薪酬百分之十五的約滿酬金僱員為例,他約滿後實際可得三萬元的約滿酬金,當局取消對沖後,其中一萬元不可用作對沖,但其餘兩萬元則仍可對沖。

截至去年六月卅日,政府各部門聘用約一萬二千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惟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本報時指,未有搜集有關約滿酬金的詳細資料,故未有交代多少名員工可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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