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情人節有約官順延退庭日子

【本報訊】審訊踏入尾聲階段,控辯雙方預計約於本周四或周五完成結案陳詞,主審法官陳慶偉將於下周一開始指引陪審團考慮裁決,指引陳詞預計需時一天半;由此推算,陪審團本來大有機會於下周二,即二月十四日情人節當天開始退庭商議裁決,以決定曾蔭權是否入罪。不過,由八女一男組成的陪審團,昨就「寫紙仔」通知法庭,指他們當中有人在情人節當天已有約。陳官有見及此,遂決定延至情人節翌日才退庭,陳官更打趣說:「咁你哋就可以照樣應約啦!」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陪審團商議的內容須絕對保密,陪審團退庭後就必須與外界隔離,直至達成裁決,或由法庭下令解除責任為止。若陪審團未能在一天之內達成裁決,便會在高等法院的相關設施內留宿。

退庭後須與外界隔絕

而在商議裁決期間,任何人士都不得接觸陪審團,陪審團亦不得與外界講話,只可以各成員之間互相交談;若陪審團有需要通知家人留在法庭商議裁決,就必須先得到法官許可,有關陪審員可將需要聯絡人士的名字及電話寫在便條,然後交給法庭傳達員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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