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寶提35萬 曾鮑笑薇存35萬 時間地點巧合得恐怖

控方在曾蔭權涉貪案指控的另一關鍵,是李國寶給曾太鮑笑薇的三十五萬元。雖然至今未有人就該筆款項作出解釋,但主控官Perry估計,辯方將會指李國寶提走的三十五萬元現款,並非曾太存入與曾蔭權聯名戶口的三十五萬元。Perry形容,若果真如此,就必定是「巧合得恐怖」,他更質疑若李國寶的提款沒有問題,又何須要用上不能追查的現金支票。

Perry強調,於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早上,李國寶指示下屬替他用一張現金支票,在東亞總行提取了三十五萬元現款,而在三十五分鐘之後,曾太就在同一地點,將三十五萬元現款存入她與曾蔭權於東亞的聯名戶口之內。若要指兩者並非同一筆錢,那就「巧合得恐怖」,Perry提醒陪審團要以常識及日常經驗,去分析現實中是否會出現如此巧合的情況,又指現實中若要用上這樣大筆的現金,通常都是希望不能被追查得到。

何周禮設計費亦為35萬

Perry續指,況且現金支票的特性就是提款後難以追查款項的去向,李國寶當日為何不直接將支票存入指定戶口,反而要使人往提取現款?而曾蔭權受查後,亦一直沒就這筆三十五萬元的現金存款透露半句,然而最終還是給廉署調查出來。

Perry更提到他的另一項觀察,就是李國寶給曾太的金額是三十五萬元,而雄濤另一大股東黃楚標付給何周禮的設計費,亦剛巧是三十五萬元。

指應考慮證人作供表現

可是,出庭作供的東亞銀行職員,無論對當日李國寶提款抑或是曾太存款的情況,大都表示已記不起來。Perry就提醒陪審團,應考慮各證人作供時的表現,而這些東亞證人有否有言無不盡,盡力去講出所知情況,特別是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曾經提及過,在向這幾名證人錄取口供的過程中遇上重重困難。

另一方面,Perry又點名提及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指陪審團在考慮是否接納其證供時,可分析他是否真的樂意提供證據;而在考慮鄭經翰秘書劉玉蓮的證供時,又可以分析劉玉蓮在庭上作供期間的神態是否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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