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及行為失當,隱瞞接受租賃深圳東海花園豪宅三百萬元豪裝,並用職權提議向負責裝修工程的建築設計師授勳嘉獎作為回饋一案,審訊將進入最後階段。隨着辯方昨表明被告曾蔭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作供後,案件隨即展開結案陳詞。控方陳詞時形容本案是「一則關於貪婪的故事」,證供展現出來的秘密、隱瞞和掩飾,每項都是貪腐案的象徵,而曾蔭權在其行為被揭發後卻以受害人自居,自稱是被陰謀論所累;控方認為其舉出的證據毫無疑問足以證明曾蔭權有罪。
主控官David Perry於陳詞表示,本案最根本牽涉的問題,是政府應有的誠信,以及官員應當遵從的道德準則為何;官員行事應以全體市民福祉為依歸,但被告曾蔭權誠信欠奉,為個人利益濫用香港政制下最崇高的地位,向其同僚隱瞞。Perry指,控方舉出的證供,可用「秘密、隱瞞、掩飾」三個詞語概括,而這三個詞語,就正是貪腐的標記,事發時雄濤廣播需要牌照,曾蔭權就需要找屋在卸任後居住,結果便出現本案情況。
Perry指,本案案情訴說的是一則關於貪婪的故事,而故事主人翁曾蔭權有兩副面相,對着公眾的一面可信可靠、會上教堂,但隱秘的一面卻會為了個人利益而與富豪勾搭,並且濫用職權。至於另一方,能在政府高層裏多一個朋友亦絕非壞事。
就曾蔭權在審議與雄濤廣播有關的事情時,未有披露他與深圳東海集團商談租住東海花園的指控,Perry估計辯方或會辯稱,租約商談是正當商業關係,不涉輸送利益,而曾蔭權在二○一二年受訪時,更指自己是陰謀論之下的受害者。
不過,Perry強調,控方對此並不接受。他指出,面對控方舉出的事實,辯方無可避免要將之歸類成一連串巧合事件,令「比白更白」的曾蔭權看似犯法,例如說曾蔭權在找屋時湊巧遇到黃楚標、黃湊巧是雄濤股東、雄濤又湊巧正申領牌照。至於曾太鮑笑薇與李國寶在大半小時內提存卅五萬元現金,就是另一巧合例子。不過Perry就指,世事事出必有因,陪審團不應接納有關「巧合說」。
Perry亦對曾蔭權就租屋之事的辯解逐點拆解批評。曾在二○一二年事件被揭發時受訪,就稱開行會時他仍未簽約,他又只準備短租,故沒想到要申報。Perry則指,是否已簽租約無關宏旨,況且行會就雄濤廣播的三個決定橫跨超過一年,曾蔭權一方面稱未簽租約,但租金卻在一○年已繳付。Perry續指,曾蔭權連妻子任女童軍榮譽會長都會申報,他與黃楚標的關係又怎會沒想到要申報?如此種種都指向其說法並不可信。今日Perry將繼續陳詞。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