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前年底曾批評手機租車應用程式Uber喺香港提供服務係挑戰本港法治精神,有關言論被外界質疑係咪支持創新,佢尋日出席一個青年網台節目時,被青年創業家問及當社會上出現Uber等突破性創新項目,如同法律有所牴觸時應如何處理,楊偉雄回應時冇談及會否為Uber修訂相關法律嘅問題,忽然轉移視線提出Uber推出嘅美食速遞服務UberEATS完全合法。
楊偉雄其後再無點名提及Uber,講到對突破性創新項目嘅一般性原則,稱考慮是否支持某個項目,就必須考慮此事可以為香港帶來乜嘢科技,而且解答營運可持續性嘅問題。
同場嘅特首梁振英亦有回應青年創業家嘅Uber問題,佢不點名評論指,如果修例畀佢合法經營可以符合整體社會利益,願意作出適當配合。佢其後又反問,如果畀唔需要發牌嘅車輛可以同要花百幾萬購買牌照嘅的士競爭,係咪符合整體社會利益?希望創科同資訊科技界多向政府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