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年紅磡馬頭圍道塌樓慘劇導致四人罹難,四名死者的家屬事後提出索償,案件昨於高院再提訊。法庭先處理案件第一部分,即家屬向大業主及屋宇署索償的事宜,死者家屬及大業主喜事佳均有派律師到庭。法官指,由於四宗案的家屬(原告)均聘用同一名大律師,故四案將一併處理。法官就此部分的賠償額評核聆訊於定於十二月十八日進行,預計審訊五日。
據庭上透露,喜事佳的唯一股東及董事翟愛聯女士已於去年過身,現時喜事佳的股東及董事,由翟的女兒擔任,但並無影響本案的審訊;另外雙方亦已訂於今年三月進行調解。
至於本案的第二部分,早前四名原告已同意撤銷向二房東車南音及裝修工程承辯商朱偉榮(朱伯)索償;不過喜事佳及屋宇署認為朱伯應分擔賠償,遂對朱伯作出反申索。有關喜事佳、屋宇署及朱伯三方應付多少責任的問題,法庭已定於三月廿一日開庭處理,今日則進行提訊。
案件編號:HCPI 73-75,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