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戀爆煲 已婚婦鏹淋舊愛候懲

已婚兼已是兩女之母的中年便利店女經理,在五年前與年輕廿四載的男下屬,發展長達四年的「母子戀」,二人每周性交一次。惟男方提出分手並另結新歡,女經理不甘遭拋棄,前年在西環街頭趁男方上班時,以鏹水淋向對方俊臉,不倫戀最終釀成孽戀。女經理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先索取男事主的創傷報告,包括其最新的醫療報告和精神報告,將被告繼續收押至二月廿一日判刑。

現年五十歲的女被告張珍愛,被控於一五年五月廿四日在西環爹核士街,意圖使男事主石家安(現年廿六歲)身體嚴重受傷,而向他淋潑腐液。

紮上馬尾、身形嬌小的被告昨出庭應訊時,顯得一臉憔悴,她獲多名親友到庭旁聽,而她被押離法庭前亦有向親友道別。據早前報道,被告不但有兩名已廿多歲的女兒,更已有孫兒。

案情指,在一○年時年僅十九歲事主到便利店工作,因而邂逅在該店任經理的已婚被告,兩人翌年三月共墮愛河。雖然事主被調到其他分店升任經理,惟兩人仍每周見面並性交。至一三年事主向被告表明有意分手,兩人常為此爭吵,關係急轉直下。

男事主臉灼傷 雙眼不能閉合

至一五年二月,事主決心斬斷情絲並有新女友;被告則施以「電話轟炸」,曾一天內多番致電事主以「箍煲」。同年五月廿四日清晨五時許,當時已轉職做地勤的事主,離家準備搭的士上班。惟他在西環爹核士街候車時,被告突然現身向事主的臉潑腐液,事主的衣服亦遭濺中,他立即以雙手掩臉,並圖查看誰人行兇但不果,只見一個背着紫色袋的人離開。

負傷事主向附近保安求助,保安遂報警。事主被送院救治,醫生檢查後,發現他的臉、頸和手遭灼傷,當中臉的表皮和真皮遭灼傷,雙眼則一級灼傷,不能完全閉合,身體總灼傷面積是百分之六。庭上昨未透露事主現況,據悉,他至今仍未完全康復,或需再接受手術。

行兇後翌日戴口罩 如常上班

被告行兇後,翌日如常上班。她雖然戴上口罩,其同事仍看到她的左臉有一、兩毫米的疑似燒傷。事發後兩日警方上門將她拘捕,並在屋內檢獲紫色手袋和通渠水等。

案件編號:HCCC 49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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