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議員宣誓案 延至3.1開審

【本報訊】特首與律政司司長以宣誓無效為由,興訟要求取消「長毛」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和羅冠聰等四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案件原定二月八日起在高院聆訊,但四人昨於高院要求延遲審期。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決定取消原定審期,延至三月一日進行聆訊,並下令四人支付今次延期申請的訟費,法官表明不會再改期。

法官:案件有迫切性

羅冠聰及姚松炎分別透過代表律師昨在庭上指,二人剛得悉法援被拒,要進行上訴;劉小麗指已找了合適的資深大律師,但對方在二月沒有空檔;梁國雄則透露正申請法援,預計在通過資產審查後會獲批。法官指出,去年十二月為本案定下審期時,已考慮四人正申請法援,因此他們以申請法援被拒,並非延期的藉口,且這場訴訟涉及立法會議員的合法地位,案件有迫切性,應盡快了結。

法官續指,上訴庭已就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宣誓案作出判決,全國人大常委會亦已釋法,相關的法律已訂立,因此這場訴訟涉及的事實和法律爭議範圍較狹窄,基於公眾利益,這場訴訟應盡快處理。因梁可在短時間內取得法援,故法庭把四人的案件延至三月一日審理。

案件編號:HCAL 223-226 & HCMP 3378,3379,3381,338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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