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五十九歲被告張培達,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昨判刑時嚴斥被告違反誠信,又不理解自己犯的錯,毫無打算改過;聲稱願意還款予社署,但只還過七百元,遂判他即時入獄五個月。
利用監護人身份騙1.5萬
被告昨自行求情指,其母年近九旬,但母子已兩年沒聯絡。他現時無業,亦無領綜援,主要靠朋友接濟和積蓄維生,偶然有做散工,但沒有能力賠償。控罪指被告於一二年四月至七月間,利用擔任黃姓女事主的監護人身份,騙取共一萬五千多元綜援金,但並沒有替黃繳付她日常開支和院舍費用。
案件編號:KCCC 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