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修訂越村建丁屋政策 原居民申覆核遭駁回

【本報訊】政府於○七至○九年間修訂新界原居民越村建丁屋的政策,由原本只要有一名本村原居民反對便不准越村建丁屋,改為交由本村村民會議決定。大埔九龍坑村一名原居民,不滿該新政策削弱了個別原居民對越村建丁屋所擁有的否決權,前年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投訴政府未經恰當諮詢便修改政策,並要求推翻政府的新政策。案件早前聆訊後,高院昨駁回原居民的申請許可,並下令他需向政府支付訟費。

官指諮詢過程沒不合法

法官判決指,政府在修改政策前可酌情進行諮詢;申請人李運和(譯音)的不滿,其實是針對政府在修改有關政策前,沒有向全體原居民諮詢。但政府今次修改有關政策前,已經諮詢鄉議局及獲鄉議局同意,法官指鄉議局是法定機構,由原居民選出的代表所組成,鄉議局在今次諮詢過程中,也沒有作出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事。

加上丁屋需求不斷上升,而可建丁屋的土地供應卻是有限,過去數十年愈來愈多「市區」人口遷入新界居住,政府一定要有更多的自由度去處理這個社會議題,因此不受理申請人的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17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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