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大樓外的示威區於前年年底發生垃圾桶爆炸事件,其中「佔中輔警」兼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以及另一青年雙雙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楊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楊的好友林國倫以控方證人身份繼續作供。辯方質疑林指,楊從未要求林買報紙及消毒酒精,又指是林因知道縱火計劃而自行購買;林否認知悉縱火,但承認楊並無確實要他買物品。
首被告葉卓賢(廿歲)及次被告楊逸朗(廿二歲),被控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串謀他人用火損壞立法會外示威區一個垃圾桶。葉已認罪保釋候判。
另外,林國倫昨日在庭上指,有關閉路電視片段中的一名穿藍色外套人士和楊相似。惟辯方昨對此質疑,其實另一名穿黑衣男子才是楊,黑衣男不涉縱火。林翻看片段良久後,認為該黑衣男「好大機會」是楊。而楊在庭上亦試穿在其住所檢取的藍色外套,林對比後不排除認錯人。
案件編號:DCCC 63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