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結束了,但它遠沒有結束。案子本身已結束,但因雷洋而形成的公民運動沒結束。公民運動是以簽名的方式展現,有了一次簽名,就會有無數次簽名,公民在簽名中覺悟,在簽名中覺醒,在簽名中行動。
這次簽名的特殊性還在於是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簽名運動。早發財早移民變成了早簽名早免於恐懼,早讓下一代過上穩定平安有尊嚴的生活。
雷洋案激發了人們的公平正義感。公平正義是法治的公平正義,不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公平正義。是基於人權和生命的公平正義,不是基於奴才都平等的公平正義。是基於追求司法上的公平正義,不是基於領導人愛民如子的看法上的公平正義。是基於追求個人生命神聖的公平正義,不是為了大多數人而犧牲少數人生命權利的公平正義。是基於抗議制度不公的公平正義,不是簡單地抗議警察濫權的公平正義。
警察濫權只是導火線。雷洋案導致了一系列後果:
第一,讓公權力的公信力急劇流失。網友說,雷洋案步驟非常清晰:搞定律師、搞定家屬、不予起訴、雷霆掃黃、搞定校友會。至此,除了公共權力及移民公司,所有人都輸了。還有一網友說得好:「雨田事件」,贏權謀,輸道義,其愚之一,贏局部,敗大局,其愚之二,保惡卒,散民心,其愚之三。貪小勝,亂全局,其愚之四。事實上,雷洋事件,沒有贏家。目前這一結局,死者冤屈姑且不論,家屬贏了金錢輸了道義;官吏贏了面子輸了底子;最大危害是,徹底粉碎了公權力殘存的最後一點點公信力,粉碎了所有正義之人的最後一點善良的幻想與希望。從此以後,人心將與公權力徹底分道揚鑣。
對雷洋案作如此悲觀的評價和預測可能不太準確。因為中國還有那麼多權力派、依附權力的左派、民粹主義等還在支持這樣的權力。公信力流失是必然的,在公信力流失的時候總有一些因素在鞏固着公信力。這只是中產階級掀起的公民運動,何況中產階級就具有難以克服的內在的軟弱。
第二,質疑了權力的正當和合法性。問題關鍵不是公信力流失,而是如果權力失去了正當性和合法性,執政的根基會受到嚴重破壞。所有人生活在恐懼當中。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個雷洋。雷洋的命運可能會是所有人的命運。人不在於死亡,而是天天生活在處於死亡的狀態。
權力的正當性取決於和平的政治,和平的政治是憲政民主政治,是馴化公共權力的政治,是讓人人具有免於恐懼自由的政治。民主政治是讓權力來源和運用具有正當性的政治。對於警察來說,法無授權不得行。對於「雷洋」們來說,凡是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可以行的。通過經濟發展和反腐敗只會獲得績效,不會直接帶來正當和合法性。把績效視為正當和合法性的來源,顯然是錯誤的。
第三,導致了國家賠償是否公平正義的質疑。雷洋的賠償金額,有人說一千二百萬,有人說四千萬。那麼之前的賠償案子呢,最多的才幾百萬。如果是國家賠償,應該公開明細。問題是警察打死人,憑甚麼個人不賠償,為甚麼要拿納稅人的錢進行國家賠償呢?
第四,導致了警察是否有濫用權力的質疑。人們不禁要問,打死人還說情節輕微不予以起訴,那麼打傷人為甚麼還必須起訴呢?難道就因為警察打死人就可以情節輕微?警察具有打死人的特權?如果警察有打死人的特權,那麼誰還會有安全感呢?
無論如何,雷洋案必然會走進歷史的教科書,成為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