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助電騙黨收贖 「跑腿」或加刑

【本報訊】電騙黨向八旬老婦訛稱其孫遭人挾持,老婦深信不疑前往交收十萬元贖金,幸而家中機智外傭見老婦神色慌張而悄悄跟隨,結果成功阻止老婦交贖金並報警;但電騙黨仍以相類手法,騙取另外兩名長者共廿五萬元。在事件中做跑腿、多次協助電騙黨收取「贖金」的內地青年最終落網,他昨於區院承認兩項串謀洗黑錢及三項洗黑錢罪。法官指被告多次持雙程證來港跨境犯案,非一時貪念,加上電騙案屢見不鮮,故考慮是否作出加刑,將案延至今日判刑。

辯方指,來自廣東江門的被告李舜佳(廿一歲),因財困而犯案,他純粹負責收錢,不知騙徒犯案手法;又指其父在深圳因吸冰毒正被收押。

兩長者被騙25萬

案情指去年三月七日,八十八歲老婦趙賜貺按騙徒指示到太子道西某後巷,向被告交收十萬元贖金,遭外傭及時阻止並報警,被告逃脫。三月八日,騙徒再向八十四歲退休漢何源,訛稱其子因欠債遭人打傷,被告成功向何收取五萬元贖金。三月九日,騙徒向七十一歲老婦盧葵心,訛稱其子被人擄走,盧按指示向被告交收十五萬元贖金,但交款後四十五分鐘,騙徒再訛稱盧的兒子因「跳車」逃走,被告再多收盧五萬元贖金。至七月十三日,六十歲婦人杜瑪琍接獲兒子被擄走的來電,遂搭的士到九龍仔公園交五千元贖金,期間杜要求司機報警,被告在收錢時被抵至的警員當場拘捕。

案件編號:DCCC 96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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