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屆特首應是體現中央對港全面政策的調整。
針對立法會宣誓的人大釋法實際上涵蓋所有公職人員,且約束力不單只限於宣誓,可延伸至公職人員的公職行為。監督的對象不止立法會議員,也包括各級議員和官員。當然並不是事事需引用人大釋法的規定,但人大釋法卻是定了一條底線,貫穿着香港整個治權,保證治權至少在程序方面不能影響中國在香港的主權。
有了這一條,進可如葉劉淑儀所提議,在下屆政府就二十三條立法。退還有人大釋法支撐着各種相關現行法例的執行。這是把香港回歸到嚴格履行法治的基礎,不容破壞,也依法懲治破壞法治者。
這樣,香港一直以來不理性和不斷升級的政治化便「行人止步」。若立法會嚴格執行規矩,凡見拉布都剪布,議會政治便回歸到民主的議事與決策。立法會不癱瘓,政府便不能藉口不辦事。立法會也可變成對行政問責的競爭,把現時的庸官、懶官掃走。
減少政治化的干擾後,無論是香港社會或中央政府,對新一屆政府的要求便在於經濟民生,且要求會更直接和緊迫。中央政府也不再是旁觀者、空着緊,而是會有所為、有所不為。特首與特區政府便不容再hea。
從這個角度來看,現行的公務員如林鄭月娥、曾俊華以至陳德霖等,或前公務員陳馮富珍均未必適合,而葉劉淑儀離開政府多年,有否足夠的轉變呢?
選特首要選班子、選政策,實在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