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北角站有僭建招牌須清拆。屋宇署在港鐵北角站張貼清拆令,指該站位於七姊妹道的出入口,有港鐵標誌招牌及其支架屬僭建物,下令港鐵在六十天內完成拆卸工程。有北角居民對港鐵竟有僭建物感到愕然,港鐵回覆時僅指知悉事件並會跟進,但無回應何時拆卸該僭建物。
有關招牌及其支架位於港鐵北角站B4出入口旁,亦即書局街十二至十八號樂嘉中心一字樓,面向七姊妹道的簷篷底。現場所見,該招牌約一點五呎高,兩呎闊,由約兩呎半長的柱條連接簷篷底。
屋宇署張貼的清拆令在前日發出,署方指有關招牌的建築工程,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經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並取得同意,故按照條例,要求港鐵進行拆卸工程,並將根據監督已批准的圖則,將建築物受影響的部分恢復原狀。有關工程需於卅天內展開,並於六十天內完成。
港鐵回覆時指,一直致力為乘客提供安全及舒適乘車環境,已知悉有關部門在北角站B4出入口外一個車站招牌的通知,會作出適切跟進。
屋宇署則指,正在七姊妹道進行「大規模違例招牌清拆行動」,在視察過程中,發現上述小型招牌未有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的簡化規定而豎設,故向招牌持有人發出清拆令,港鐵須於命令發出日起六十天內清拆招牌,如限期過後港鐵未遵從命令,署方可作出檢控,一經定罪可判罰款廿萬元及監禁一年,其後每天另處罰款兩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