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違規監聽懲處過輕

【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早前發表報告,指去年共發現九宗涉及執法人員違規個案,另前年兩宗完成調查的違規個案,均反映部分執法人員態度散漫,不熟悉條例,情況極不理想。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執法機關對違規人員懲罰過輕,未能發揮阻嚇作用,亦擔心有人刻意隱瞞。石輝回應指,暫未發現執法人員有不當動機,若證明有紀律部隊人員作出鹵莽行為,可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但要證明並不容易,而他過去亦曾建議將懲處由勸誡改為口頭警告。他認為執法人員違規並非單一執法機關問題。

石輝昨就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報告舉行發布會,指去年九宗違規個案中,包括有執法人員未獲授權下對在私家車上兩名目標人物秘密監察八分鐘;部分個案涉及目標人物名字錯誤、電腦系統出問題等。

專員:難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石輝指,公署已就多宗違規個案作全面調查,曾向涉案人員錄取口供,發現有關人員態度欠佳,如不記得重要細節,或說「無能為力」,有高層人員需為事件道歉。他說亦留意到有些事故,關乎負責人員不熟悉條例所指行動的規則和程序,執法機關及其人員應繼續努力,改善他們在條例相關職務方面的認識。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擔心有執法人員有不當動機,如申請過程涉及隱瞞等,認為應向嚴重違規人員加重懲罰,以收阻嚇作用。石輝回應指,相信沒有執法人員有不當動機或刻意隱瞞,要證明亦相當困難,除非證明涉及鹵莽行為,才可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又指除了要保障市民權益外,亦要對執法人員公平,違規可能因為不小心,部門會按違規嚴重程度作出處分。

申截取通訊授權 去年1430宗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午亦討論截取通訊報告,有議員質疑執法機關對違規人員懲處不足;另有議員擔心有執法人員以「健忘」做藉口,企圖減輕處罰。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指,由獨立的監察專員審視違規及異常個案,已能給予市民信心,他說曾有嚴重違規者被調離工作崗位,不再執行相關條例。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一千四百三十宗申請截取通訊授權,較前年減少百分之八,但仍較一二年增加逾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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