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任公職豈容雙重國籍

東網率先報道,近年多次傳出中央訂明擁有外國護照者不得當選內地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新規定將適用於明年換屆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據報道,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日前已南下深圳,向港區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解釋有關安排。

古語有云:「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聖經》也教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貴為國家重要公職人員,先別說戰爭時效忠問題那麼嚴重,給人以「兩頭蛇」的觀感,影響亦很不好。有人推說持外國護照只是為做生意方便出行而已,那好得很,既然是「重生意,輕公職」,二擇其一就是了。執筆之時,又有建制派功能組別議員被人入稟司法覆核,原因是其擁有英國國籍,要求裁定其宣誓時不忠誠,取消其議席。

這當然是部分人「玩嘢」的政治行為,但平情而論,立法會容許五分之一議員由非中國籍或在外國有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出任,本身就為人所詬病,更何況這十四個享有「特權」的功能組別,本身就有很大的隨意性,並沒有經過甚麼嚴謹的論證。如果說回歸初期還有不少立法會議員持有外國護照,容許「雙重國籍」的安排有特定歷史原因,如今回歸都快二十年了,制度也是時候與時並進了。

政治就是觀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最後一刻才放棄英籍,給人吃相難看的感覺,正如港產、國產官僚妻小都在外國,自己當個「裸官」,再說甚麼愛國愛港的空話大話,鬼才聽呢。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正當中央決意將港獨分子掃出建制,建制派自己也應清理門戶,將搵着數的投機分子清除出隊伍,只有這樣左右開弓,才能叫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