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高院裁決影響深遠

高等法院就宣誓事件引發的訴訟頒下的判詞非常清晰,沒有留下過多灰色地帶。游蕙禎與梁頌恆被裁定宣誓無效,其議員資格亦被取消。不過,一如政界所料,游、梁二人必會上訴,問題是最終可成功翻案的機會甚微。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所作出的論點對行政、立法與司法三大機關的相互關係,影響深遠。除非上訴庭不認同或終審庭另有看法,否則長遠而言,有關「三權分立」或「行政不能干預立法」等不少似是而非的說法,或需參照區官的論點重新審視。

比如游、梁以「不干預原則」作為反對理由,指該原則源自英國的三權分立。區官不予接納,表示香港奉《基本法》為小憲法,與英國沒有成文憲法而奉行「國會至上」不同,《基本法》的地位高於立法會,相信這是法院首次明確提出的論點。

游、梁上訴所持的理據,堅持「不干預原則」適用於本案,直指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作為唯一監誓人,有權在立法會的內部作出決定,關於議員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究竟是區官的論點合理還是游、梁的站得住腳,要看上訴庭或終審庭的裁決。無論最終誰勝誰負,有關的對辯內容與論點,對未來政制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殆無疑問。

有趣的是,游、梁二人被區官批駁始終未能提出或補充證據,證明他們的宣誓符合《基本法》或宣誓條例的有關規定,二人上訴也不敢為此辯護,在狀詞中隻字不提。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二人在宣誓過程中的所作所為,市民心中是有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