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爆樽傷友 青年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患有過度活躍症的青年指稱其facebook帳戶遭友人盜用來性騷擾其他女子,令他聲譽受損,他不滿對方所為,於今年三月廿九日在網吧內見到對方時,一怒之下「爆樽」插向友人的臉,在場人士報警。涉案廿歲被告盧峻軒早前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昨於區院被判入教導所。法官判刑指十六歲男事主事後需縫廿針,雖不致毁容,但日後可能會破相。

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諾改過自新,其父母及家人亦會支持他及協助他重回正路。法官判刑時則引述報告,指被告讀至中五輟學後,便與不良分子流連遊戲機中心,報告又指被告是一名頑固年輕人,對自己的問題視若無睹。但他因本案遭還押期間,變得對人有禮,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難過,顯出他有悔改之意。法官接納事件沒有預謀,而事主亦表示已原諒被告,事主雖然日後有可能破相,但傷勢不影響其視力。

案件編號:DCCC 5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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