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醫生紙騙病假16天 合約男教師或判監

【本報訊】擁碩士學歷的合約男教師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間,十四次向當時任教的小學使用虛假醫生紙,以騙取共十六天病假,惟事後校方發現該些醫生紙的診所印章與之前的印章有異,而揭發事件,教師因而惹上官非。涉案卅七歲被告陳晨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使用假文書罪,裁判官指被告違反對校方的誠信,有機會判監,但先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他保釋至下月五日始判刑。

診所印章有異露破綻

據案情指,被告在去年九月起,是元朗朗屏邨東莞學校的合約教師。自去年九月廿五日至今年二月三日間,被告共分十四次請了十六天病假,校方要請病假的員工,每次均需呈交醫生紙正本,但每次被告卻只呈交醫生紙副本,校方要他交出正本時,他都指稱拿了去申領保險。

今年三月校方檢查該些被告的醫生紙副本時,發現診所印章全是橢圓形;但被告早前曾提交一張同一間診所的醫生紙,印章卻是圓形,校方遂致電診所查詢,揭發被告使用假醫生紙。警方接報調查在被告住所的電腦內,發現存有該診所醫生紙的電腦掃描檔案,懷疑用來製作假醫生紙。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擁碩士學歷,有志作育英才,早前曾在其他學校受僱,但因受縮班影響而失去教席。事發期間他只是在案中的學校擔任兼職教師或教學助理,由於不堪工作及經濟壓力困擾才犯案。

案件編號:TMCC 31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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