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兩廚師串騙候懲

【本報訊】米芝蓮星級中菜食肆「胡同」兩名廚師涉向三名食物供應商索取逾百萬元回佣,更串謀供應商在發票上「報大」食物供應量,致食肆付款三百萬元。供應商收款後便會把多收的差額,作為回佣交給兩名廚師,涉款約一百萬元。五人事後被捕,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收受利益等共廿七項罪,收押至本月廿五日判刑。

被告依次是李達文(四十四歲),是Aqua Restaurant Group旗下中菜食肆「胡同」的前副廚;吳錦偉(五十七歲),「胡同」前主廚;餘下三人分別是佐料供應商財合利東主盧志堅(六十三歲);志記鷄鴨東主袁志前(六十八歲);及鴻記生猛海鮮東主關植鴻(六十一歲)。

同案另三被告認罪

五人同被控串謀詐騙罪,首及次被告另控代理人接受及索取利益罪,其餘三被告則另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情指○八年一月一日至一五年六月十日,三名供應商分別在給予「胡同」的食物供應發票上「報大數」,誇大食品供應量,從而向「胡同」收取更高貨款,再將差價付給首及次被告作為回佣。

辯方求情指該行業早有這種收回佣「陋習」,首次被告一直跟從卻忽略法律後果,現亦無力賠償予食肆。法官質疑「貪咗咁多錢都無剩呀?」懷疑二人是否有其他陋習。另外三名被告則因希望留住「胡同」此大客,有人索錢就只能繳付。法官表示同情三名供應商,但因案情嚴重,且涉及時間很長,判囚可謂唯一選擇。

案件編號 :DCCC 64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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