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呈請雖敗訴 劉小麗議席未安穩

立法會選舉九龍西落選人關新偉提出選舉呈請,質疑九龍西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在參選前簽署確認書時並非真心擁護《基本法》,要求高院頒令宣布劉的當選屬無效,但結果「甩轆」敗訴。法官昨指關新偉未有在限期內向劉小麗派票及向法院支付兩萬元保證金,拒絕延長時限,駁回關的呈請,並下令關支付訟費給劉和政府。關新偉表示,會與律師商討是否上訴。相關新聞刊A4

按程序,呈請人在入稟提出選舉呈請後,要在兩日內向答辯人派發通知書,並要在五日內向法院支付兩萬元保證金。關於本月三日入稟後未有在時限內完成該兩項程序,關新偉向法官區慶祥申請延期,但區官卻多次質疑關為何延誤,更問關的律師有否向關提供法律意見。

代表關的大律師黃添偉稱,律師已向關提供法律意見,但關於本月二日才向其律師作出指示,又於本月三日至十日期間前往韓國,而離港期間未能辦理過數手續,律師又不能向關索取指示。

官質疑延誤理由 駁回呈請

區官指,雖然關新偉離港,但其律師應可透過電話或電郵聯絡關,關明知有規則仍不遵守,又未能在時限屆滿前申請延期,更沒有就其延誤提出合理解釋,故拒絕延期,並即時駁回關的呈請。

另外,黃添偉在庭上表示,劉小麗在就職宣誓時的表現及在facebook的言論,顯示劉在簽署確認書時並非真心擁護《基本法》,故提出選舉呈請。區官卻指,這些事件是與劉在選舉後的宣誓有關,既然有人已就劉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提出司法覆核,而今次呈請勝負又完全依賴上述司法覆核的結果,法庭不明白為何要同時處理今次呈請。

團體抗議 促取消議員資格

關新偉在庭外批評,劉小麗由填表參選開始已不擁護《基本法》,直到宣誓亦不尊重法律,關因此才會提出選舉呈請。劉小麗就認為法院判決公正,並批評關濫用司法程序,又冀法庭在司法覆核案可保持公正,以保障三權分立。

劉小麗昨早抵達高院時,多名非建制派議員到場聲援,而已被區官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則到法庭旁聽。另外,保衛香港運動約二十名成員則在高院外請願,批評劉以「龜速」宣誓,認為按人大釋法內容,劉應喪失議員資格,他們又舉辦「慢吞吞食魚蛋」比賽,以十二分二十四秒、即劉宣誓的時間來食魚蛋。

案件編號:HCAL 1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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