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做黑工 判囚15月

【本報訊】再有一名免遣返聲請「假難民」在港打黑工被法庭判處入獄十五個月。入境處調查人員本周一進行「曙光行動」,在尖沙咀一間食肆內拘捕一名卅九歲印尼籍女子,她當時正在食肆內從事洗碗工作,且未能出示任何身份證明文件。入境處及後的調查發現,該名女子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並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該名「聲請黑工」日前遭到檢控,她並於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繼而被判監禁十五個月。

在同一案件中,入境處調查人員另拘捕了一名涉嫌聘用上述入獄黑工的僱主,涉及其僱主的調查仍在進行中。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而上訴庭對有關罪行的判刑指引,為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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