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多行不義必自斃

立法會選舉前,港府要求參選人必須簽署確認書,說是要將港獨分子拒於門外,當時港府高官信誓旦旦表明這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不能含糊。可惜事實恰恰相反,多名本土及港獨分子不僅登堂入室,而且公然在立法會上宣揚港獨,甚至出言侮辱中國人,這已不只是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更關乎整個國家民族的尊嚴,不容當局坐視。

港獨分子不想做中國人,本來無所謂,中華民族多幾個人少幾個人沒有甚麼分別,但他們踐踏國家民族,侮辱所有中國人,絕對罪無可恕。如果是在抗戰時期,這班人完全可以漢奸論處,人人得而誅之,如今雖然不是抗戰年代,但於法於情於理也不容他們放肆,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可以容忍這種欺天滅祖的妖孽,即使是美國也不會容忍議員在國會鼓吹分裂國土和侮辱美國人民。

正所謂眾怒難犯,這班妖孽的所作所為激起全城憤慨,數百名學者罕有地聯署譴責,連一向偏向反對派的教育界也群情洶湧,近八成受訪者要求他們立即辭職,六成半人要求向公眾道歉並收回冒犯言辭。可見多行不義必自斃,這班妖孽與全球華人為敵,遲早會有報應的!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港獨分子違反立法會規則,褻瀆《基本法》,侮辱國家民族,既沒有資格做議員,也沒有資格做香港人,不僅應罷免其議員職務,還應取消其特區護照,絕不能讓他們繼續禍港殃民。港府不是說大是大非的問題不能含糊嗎?今次事件性質惡劣,比大是大非的問題更嚴重,到底是依法辦事,還是姑息養奸,全世界都在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