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海盜」出沒,放生魚凶多吉少!北角碼頭是善信放生熱點,惟最近卻有多艘裝有船尾機的舢舨在附近一帶水域「搵食」,每逢有放生船隻駛出,即尾隨跟蹤,等候時機落網撈走大批放生魚,坐享「漁人之利」。在剛過去的重陽節,本報記者直擊兩艘「海盜」舢舨駛近,欲落網撈捕至少三千條放生魚,最後驚動水警輪驅趕;除此之外,岸邊亦有人「搵命博」,以伸縮撈箕撈捕。有區議員承認,每逢放生均有人冒險撈捕,甚至會乘駁艇到東區走廊的橋躉撈魚,不排除藉此轉手圖利。
每逢農曆初一、十五與佛教、道教等的傳統節日,均有不少善信放生祈福。於剛過去的重陽節(十月九日),記者以信眾身份參加一個宗教團體舉辦的放生團,在當日中午十二時在北角碼頭乘觀光船出發,船程約兩小時,期間舉行了誦經等宗教儀式,然後便在將軍澳對出一帶海面舉行放生活動。
當時另一艘漁船停泊在觀光船旁,源源不絕「補給」活魚作放生用途。該漁船職員透露,放生魚分別有(魚倉)魚、紅魚、鱲魚及頭鱸等四種街市常見的海魚。
每名善信至少獲兩次放生機會,部分更可獲分配三次。以逾三百名善信,每次放生五至六條活魚推算,在短短約一小時內,約有三至四千條魚放生到大海。
如此數量龐大且集中的魚獲,卻惹來「海盜」舢舨垂涎。記者直擊發現,善信甫放生活魚,便有一艘裝有船尾機的舢舨在附近亦步亦趨,一名男子在舢舨上虎視眈眈,未幾有人更張開魚網,疑欲撈捕該批放生魚。當一眾善信狀甚緊張,深恐放生活動未能順利完成之際,一艘水警輪接報迅速到場驅趕,放生魚才沒有重投魚網。主辦單位在船上即時作出廣播,指有兩艘漁船駛近其船隻,欲撈捕放生魚,故報警求助。而水警輪到場後亦一直在附近停留,直至活動完成後才離開。
海中心的放生魚幾成漁船囊中物,岸上放生亦未能幸免。北角碼頭有檔口提供「放生」服務,在岸邊架設兩條鐵梯,方便把海產放生到海中。記者於重陽節及農曆九月十五日(西曆十月十五日)兩度在上址視察,發現有不少本地及外地信眾到場,在僧侶主持下放生。
「畀條石斑你放(生)啦!」該檔口職員向善信「推銷」,而其他供放生的海產,尚有蜆、沙巴龍躉,甚至「魔鬼魚」。不過,在「放生鐵梯」旁,即碼頭邊緣的鐵絲網外,已有兩名釣客「黃雀在後」,其魚獲足足裝滿了半個魚籠。最離譜的是,在農曆十五當日,更有人攜同伸縮撈箕伺機撈捕,其後將「魚獲」帶回家中。
「以前多起上嚟,呢度有成十幾萬(放生)海鮮倒落海!」在北角碼頭工作的人士透露,高峰時會有五、六人在該處撈魚,由於放生魚本身並不十分「生猛」,不會迅速游離岸邊,故容易落入釣友手中,「要嗰啲大網先撈到,就咁釣就難啲。」
事實上,於一四年佛誕時,更有小學生「搵命博」,以伸縮魚網及魚竿捉魚,亦有青少年坦承會轉售魚獲,每條黃鱲(魚倉)索價二十元。
東區區議員郭偉強亦指,每逢放生均有人冒險在旁垂釣或撈捕,更有人不惜乘駁艇到東區走廊的橋躉撈魚,險象環生。郭稱,不排除因放生海產有價有市,加上數量可觀,有人會捕獲後再轉手圖利,「大部分海產都畀人撈番上嚟,冇咗放生嘅意義。」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現時法例並無禁止放生,惟若活動涉及虐待動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便會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被處二十萬元罰款及監禁三年。
警方發言人證實,於重陽當日,有人指有船隻駛近,構成滋擾,故派出水警輪。至於主辦海上放生的宗教團體,記者致電查詢時,因負責人不在,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