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黑幫男商囚3月准保待上訴

【本報訊】警方早前展開代號「利刺」行動,派臥底警員滲入黑幫調查,臥底於去年十月一場宴會中聽到一名男商人兩度自稱「新×安」成員,警方其後將他拘捕,控以兩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涉案六十二歲林姓被告經審訊後,昨於屯門法院被裁兩罪成立,判監三個月,准以現金及人事各十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官指臥底供詞合情理

裁判官裁決指,臥底警員的供詞合情合理,反映被告事發當晚是有意識說出涉及三合會的說話,而被告亦有與其「同門兄弟」互相認同三合會的身份。辯方雖質疑臥底警員在宴會後花了四小時僅寫下四頁紙證供,但裁判官認為臥底回想需時,故裁定被告罪成。

控方透露被告有兩項同類案底。辯方求情指,事發當晚是一個社交聚會,目的是籌款,並非純粹三合會聚會,又指被告在案中的說話,只屬社交性質不帶恐嚇。

案件編號:TMCC 132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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