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手機屏幕窺裙底小學男師判社服

【本報訊】已婚小學男教師聲稱一時衝動,今年三月卅日在荃灣廣場一個室內兒童遊樂場內,把手機放在大腿旁邊,利用手機屏幕去偷窺一名女子的裙底,遭現場職員揭發。涉案教師早前承認一項有違公德行為罪,昨於荃灣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辯方求情時指今次事件已令被告的「前半生」一無所有,今後將與妻子攜手面對將來。

裁判官判刑指,本案原本有機會判監,但考慮被告陳健良(卅四歲)背景良好,有穩定工作及家庭,認為他重犯機會微,遂接納他只是一時衝動下犯案,故判以服務令。

被告事發時把一部金色iPhone 6手機放在自己大腿旁,並將手機屏幕朝向現場一名廿九歲女事主的裙底疑似偷窺,廿二歲遊樂場女職員見到有關情況,上前阻止及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衝動而偷窺女子裙底,警方檢驗該手機後,並無發現偷拍的相片或短片。

案件編號:TWCC 21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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