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變打擊 婦冒簽呃物業貸款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一名退休的女社會保障主任,早前因驚揭同樣已退休的機電署工程師丈夫不忠,對方除明目張膽帶同小三出席家庭聚會,更在取得六百萬元退休金後要求與她離婚。女主任面對婚變打擊,再得悉患上腎病,遂自暴自棄地碌卡、借錢,於去年財困時冒夫簽文件,向一間財務公司訛稱獲丈夫合法授權抵押物業,詐騙三百八十萬元物業貸款,她昨於區院認罪收押候判。

案情嚴重 法官明言判監

被告張巧宜(六十二歲)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指斥被告即使婚姻不如意,法律上也必須尊重與丈夫的協議,考慮案情嚴重及違反誠信,明言監禁無可避免,將她收押至十月十四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與丈夫黃德華是柴灣新翠花園某單位的聯權共有人,巿值約七百萬元。去年初,被告接受城市理財策劃有限公司經理的游說,取得丈夫身份證副本後,將涉案物業全部抵押。之後,被告在該公司取得授權書及委託書後,遂冒丈夫簽名簽署後交給律師行,她並再冒丈夫簽名,簽署物業貸款的共同申請人表格,誘使信貸公司批出三百八十萬元貸款,惟扣除按揭及法律等收費後,被告只能獲取六十一萬多元,被告在同年底被捕。

案件編號:DCCC 7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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