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間機構膺「積金好僱主」

【本報訊】八百四十八間機構獲強積金管理局嘉許為第二屆「積金好僱主」得主,較去年增加三成。九成獲嘉許機構提供一項額外退休保障、一成更提供兩項或以上額外退休保障,當中九成三有為員工作自願性供款,部分更不設供款上限,即超出法定一千五百元強制性供款上限,以增加員工歸屬感,挽留人才。

得獎僱主增供款留人才

現時全港自願性供款佔總供款額逾兩成,較十年前只有一成增加一倍。得獎僱主之一東華三院,現時有約八千八百一十名員工,人事主任羅穆達表示,有兩個強積金計劃供僱員選擇,並分別為年資逾五年和十年的員工提供百分之六點八及百分之七點八供款,冀增加員工歸屬感,挽留人才,「以同事福祉為依歸,只有佢哋開心先可以提供好嘅服務。」對於社會各界對強積金對沖機制爭議,羅稱公司會密切留意政府決定,適時檢討政策。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出席嘉許禮時重申,政府處理強積金對沖爭議時,會以僱主承受力及僱員權益作平衡點,冀在餘下八個月任期內推出一個有方向性的計劃。

工聯會會長林淑儀則表明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指即使政府不能一步到位取消對沖,亦要逐步取消,如坊間提出為取消對沖訂立一個生效期,但具體計劃則要再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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