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教會無理解僱 牧師:身心疲累

【本報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前牧師何錦除入稟勞資審裁處,控告教會無理解僱,昨晨再次提訊。審裁官在庭上一度提醒雙方可以庭外和解;但教會代表卻指可支付十六萬多元的賠償,惟不會撤回即時解僱決定。何則指希望案件能盡快完結,訴訟拖拉至今已一年多,他不但未能找到工作亦導致身心疲累。

涉隱瞞在外顧問職位

審裁官鄧少雄在庭上提醒,是次聆訊的舉證責任於僱主一方;教會需證明何錦除違反《僱傭條例》第九條,當中列明僱主可不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但此條例需符合一定條件,如僱員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合理的命令、犯有欺詐及不忠實行為等,惟審裁官指使用此條例的門檻相當高。

鄧官又在庭上提議雙方庭外和解,何錦除指一開始已選擇和解,惟教會一方並不理會,八月中旬更曾開調解會但並無進展。何於庭上指教會一案令他困擾年多,希望盡快了結。教會代表張先生指,何擔任牧師時刻意隱瞞在外的顧問職位,而且處理事物的手法亦不合教會要求;教會對即時解僱何的決定並無動搖,又指案件亦對教會有不良影響。

教會被指侵犯牧師私隱

何錦除要求鄧官拒絕接納其中一份法證報告,他指教會在未得其同意下開啟他及其太太的電腦獲取資料,又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八月一日認為教會侵犯私隱。鄧官指私隱一項不在勞審處範圍內,如需他不採用報告需從法理上游說他,但暫不會拒絕接納報告。案件將排期於明年二月一日審訊,並相信將審訊近一個月,鄧官亦要求教會十四天內將十六萬多元的保證金存於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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