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冷氣機滴水警告信懷疑出錯,在寄往一名收件人的信件中,竟藏有三封同類型警告信件,而且三封警告信的收件地址都不一樣,即最少有兩封警告信是「寄錯」予收件人。食環署已承認出錯,並稱已提醒同事,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網民Daniel Wong在facebook專頁「西環變幻時」上載一張相片。根據相片顯示,三封警告信的收件地址都不一樣,分別為西環卑路乍街的聯康新樓、士美菲路的聯興新樓,及域多利道的西寧閣,即最少有兩封警告信是「寄錯」。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已了解事件,已提醒職員日後在發出書信時,必須小心處理,避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中西區過去並沒有收到相關投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在未具體了解事件的詳情,不宜評論個別機構或政府部門有否違規。《私隱條例》是否適用,需視乎是否能從相關資料直接或間接地識別個別人士的身份,若文件只列出地址,而未有收件人的姓名或其他個人資料,便未必能識別個別收件人的身份,因而未能符合條例下「個人資料」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