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美影業打壓《斯諾登》

幾年前,美國國家安全局前僱員斯諾登主動揭發秘密,指國安局長期入侵各地網絡,肆意竊取情報,不少敵國以至友邦的領導人都是被監視的對象。消息曝光後讓全球嘩然,美國政府惱羞成怒,引用國安法通緝斯諾登,迫使他倉皇出逃,避居俄羅斯。

這個題材最近被拍成電影,名為《斯諾登風暴》,但整套電影由集資到上映一波三折,本身就是一場風暴。如此具吸引力的題材,在偌大的美國竟然找不到片商投資,最後要由德國、法國出資才能玉成其事。影片沒有明顯的暴力、色情場面,美國電影協會卻將該片列為限制級,等同於香港的「三級片」,屬兒童不宜類別。

見微知著,試問荷里活的片商是否會自我審查?美國的傳播及娛樂界是否也在投政府所好?一場《斯諾登風暴》引發的風暴,已提供了圓滿答案,一切不言自明。但我不認為當地的媒體組織有錯,華盛頓政府也沒錯,斯諾登事件涉及國家安全,也牽涉到政府形象,茲事體大,不能聽之任之,否則往後必然弊病叢生,國將不國。斯諾登做了他認為對的事,華盛頓和美國媒體也做了他們應做的事,大家都恰如其分,誰也沒欠誰。

對於筆者看法,未知香港的親美者,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之流以為然否?假如他們也認為美國政府和媒體的做法可以體諒,對中港事務便不宜採雙重標準。銅鑼灣書局長期出版洩漏和偽造國家機密的書籍,該店職員在內地因非法賣書而被捕,親美者何以要苛責於北京?本地電影《十年》內容煽動中港矛盾,業內人曾指即使在殖民地年代,這類電影亦會禁播。早前本地片商、影院冷待該片,何以就被指斥是自我審查,是媚共賣港的表現?我們可以批評時政,但褒貶標準理當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