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前妻楊福娥與幼女陳慧慧的資產分配爭議案,昨於高院續審,南豐集團董事張沛權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指出陳廷驊在簽署案中受爭議的分產建議書時,屬意她兩名女兒各分得四十五億元資產後,要各拿出十五億元資產交予母親楊福娥,並一直以此作計算基準,而張從未從陳廷驊口中聽過三分之一這個比例。
張沛權強調,他在九五至○九年間任陳慧慧的私人行政助理,但與她僅為工作上的從屬關係。他當年是協助陳廷驊部署分產的四名南豐高層之一,當時分產是秘密進行。於○二年間,陳廷驊打算將當時全副身家五百億元,撥四成半入慈善基金,餘額分給兩女兒,楊福娥稍後才獲加入成為受益人。陳廷驊後來覺得毋須分那麼多錢給女兒,故分產金額不斷減少。
案件編號:HCA 173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