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澳傾倒廢料遭提覆核

【本報訊】環保人士不滿環保署准許在大嶼山貝澳四幅私人土地上傾倒建築廢料的決定,遂提出司法覆核。法官聽完雙方陳詞,押後書面判決。

申請人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律師指,根據法例現時在私人土地傾倒廢料,只要獲得地主許可及填寫表格後,再經環保署確認,便可發出許可讓其傾倒廢料,但該機制並不足夠,因為署長有責任守護香港環境,待發現相關人士違例才發傳票控告,已經太遲,因為廢料可能已破壞了該處環境。

環保署回應指,最初《廢物處置條例》規定在私人土地棄置廢料時,毋須環保署確認,但後來加入新規定,要先得到地主同意及再經環保署許可,加入該些條文是因要讓環保署知道是誰棄置廢料,一旦發現有人違例亦可知道票控誰,並同時保障地主利益。

案件編號:HCAL 4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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