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電子遊戲競賽的發展,「打機」已漸跟足球籃球等運動看齊,職業選手身價動輒可達七位數字。龐大金錢利益下,選手與隊伍的糾紛亦趨白熱化。曾在遊戲《英雄聯盟》全球比賽中奪冠,與隊友贏得一百萬美元獎金的香港職業電競選手劉偉健(Toyz),早前宣布成立新隊伍後,其舊東家於前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劉違約。舊隊現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劉在未來七年跳槽其他隊伍,並要求劉賠償,以及交出所有在外賺取的收入。
本案兩名原告為富煒有限公司及香港電子競技有限公司,被告劉偉健。根據原告在入稟狀指,它們與被告先後在二○一三年八月和一四年十月,分別簽定「職業電競教練合約」和一份權利義務細則。
原告現指被告違約及違反誠信責任,因此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除了原告的隊伍「Hong Kong Esports」(又名「HKES」)外,禁止被告在二○二三年九月一日之前加入其他電子競技隊伍,或以其他隊伍成員身份參與電競賽事,或做任何與原告構成商業競爭的行為。
除禁制被告跳槽外,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交出除了為原告效力之外的其他收入,並要另作賠償。不過原告並無在入稟狀中列出有關合約的相關內容,或被告違反哪項條款。
本案被告劉偉健現年廿四歲,以代號「Toyz」參與《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簡稱 LoL)遊戲。他加盟原告前,曾於一二年代表台灣另一隊伍,在《英雄聯盟》世界賽中奪冠,因而聲名大噪。資料顯示,被告在全球《英雄聯盟》選手的收入排行榜中排第十三位。
被告在一三年加入原告隊伍「HKES」,至去年雙方不和逐漸浮現,他先在去年十月出招,在個人facebook出文,以「藏頭詩」形式作出一些指控,之後他便一直沒再代表原告出賽。至上星期初他發出聲明,表示已與其他集團合作並成立新隊伍,他在聲明中對原告作出多項指控,例如指原告在取得其粉絲團管理權後,在違反其意願下發放消息,令他的前隊伍不快。
他又提到,至去年十月中他決定離隊,警方卻突然要求他協助調查一宗商業罪案,半個月後才確定他不涉犯罪;此外,他亦指在跟原告商討離隊費用金額不果,他遂決定停止商議,直接向原告發律師信結束合作關係。原告亦隨即發聲明回應,指被告的聲明與事實不符,並強調被告至今仍是原告員工,原告無同意讓被告離開,並會為被告的行為追究損失。
案件編號:HCA 24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