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主動調查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違反地契條款嘅規範制度,公署批評呢個制度本身有欠周全,容易被濫用,提出規範化申請完全係零成本,違規者毋須為過往違規行為付出代價,並一般可在規範化申請審批期間獲地政總署暫緩執管行動。公署又發現地政總署多年來採取放任嘅被動策略處理,將違規情況規範化,變相縱容「先斬不奏」及「先斬後奏」情況。地政總署執法不力,唔踢唔郁,若果要「斬」嘅話,申訴專員劉燕卿應該先「斬」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