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本報早踢爆問題 迄無改善

本報早於一三年,先後兩次揭發食環署外判商職員罔顧指示,未有妥善處理元朗流浮山深灣路動物屍體收集站的豬屍。當時食環署曾稱有管理機制及會調查,但問題持續至今仍未見改善,元朗區議員直斥署方監管不力,只會將責任卸給外判商及豬農。

在一三年四月及八月,記者都發現深灣路動物屍體收集站有未經包裹的豬屍,更有發脹的豬屍被大批蒼蠅圍繞,豬嘴更吐鮮血,食環署稱,有一套合約管理機制,以監管承辦商表現,如發現有違規或塞責行為,署方會發出警告、塞責通知書及扣減服務月費,甚至會終止有關合約,惟署方派員巡查時,卻未有發現。

署方「外判」責任捱轟

「呢個係老問題!」元朗區區議員李月民表示,區議會屢次向食環署反映該問題,惟署方每次均回應指已要求承辦商跟進,卻沒有做好監管工作,有如將責任「外判」。李指出,署方曾指豬農未有通知,他對這回覆感啼笑皆非,「佢哋違規唔入袋、唔灑消毒粉就拋啲豬屍出去,點會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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