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四歲被告鄧耀昌,洋名Ivan,被控於一三年一月至一四年三月,與其他人向買家訛稱獲九龍城福佬村道八十九號唐四樓連天台的業主授權出售單位。被告另面對七項洗黑錢罪,指他於一四年一至三月,清洗共五百五十七萬黑錢。控方指被告有毒品及盜竊案底。
案情指,被告偕一名假扮業主的老人到律師行,並且出示載有真業主資料的假身份證、以假身份證獲得的補發樓契等,委託律師進行賣樓手續,單位後以六百萬元售出,律師行及買家不疑有詐,直至真業主女兒途經舊居,發現正進行裝修才揭發事件。被告亦被指處理該五百餘萬元售樓得益。
案件編號:DCCC 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