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發展局研收回工廈劏房單位

政府早前針對六幢有儲存危險品,同時有單位違契改作補習社、食肆、宗教場所等人流聚集設施的目標工廈,採取執法行動,並向有關業主發出命令糾正。

擬舊式工廈裝灑水系統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目前所知有好幾個單位已自行作出糾正,但留意到仍有約四十個處所未糾正用途,地政總署下周一會再巡查,若仍未糾正,將向業權人發警告信,十四天內再不糾正,將啟動程序收回單位,他又強調,不要低估當局執法的決心,冀相關業權人可配合。

他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跨部門工作小組現時仍在研究,部分工廈的低層單位如符合消防設施規格,可放寬用途,但強調不能夠一刀切放寬。他亦透露,局方正研究修例,要求一九七三年前落成的舊式工廈加裝消防灑水系統,初步認為技術上可行,當局將會於新一個立法年度提交修例建議。

他亦指,預計會在今年底前完成規管工廈劏房的檢討,現時正積極研究,運用行政權力啟動程序收回工廈住宅劏房單位。他指出,當局過往曾運用過相關權力收回在工廈內違反地契、用作水貨活動的單位,認為有一定成效,一旦檢討完成並公布,有關工作將可很快展開。他又指當局另會研究,考慮修例將經營工廈劏房刑事化,相信有關修訂未必太複雜,而修訂所需時間,就要視乎新一屆立法會審議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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