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年華姐季軍張慧雯年前先後捲入其男友人的毒駕及無牌駕駛案,一度惹上官非,該名卅五歲男友人羅焯均上月凌晨於停牌期間駕駛平治房車途經九龍城時,為避警方路障而高速與警車追逐,直至撞到路牌始停下,他一度棄車逃跑但終被截停拘捕。羅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三罪,被判入獄四個月,停牌三年,及需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斥被告:「你唔係好明駕駛規矩,應重新考牌。」
控方指被告有七次刑事紀錄、八次交通案底,部分案底與本案雷同。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七十五歲患長期病父親相依為命,未婚。辯方續指,被告事發時剛與友人晚飯,朋友稱私家車電池有問題,曾任車房的被告「懶熱心」想幫朋友,並借此收取五百港元,因此才會駕朋友車,遇上路障後又恐被揭發正停牌,故恐慌下逃走,已感後悔及想向法庭道歉,被告亦願賠償撞毀的公物,強調以後不敢亦不能再駕車。
案件編號:KTCC 289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