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少妻招情夫同住累老夫遇劫

【本報訊】少妻與年長她卅載的老夫結婚後出軌,跟犯案纍纍的出獄積犯大搞婚外情,更公然帶情夫回家同居「三人行」,惟此舉卻招賊入屋。

被告乃積犯 囚4年4月

情夫不但無念及「有瓦遮頭」之恩,且賊性又起,以椅子和木棒狂毆老夫索錢,更糾黨劫去老夫提款卡並提款五千六百元。事後被捕的情夫昨於區院承認搶劫和盜竊兩罪。

法官直斥案情嚴重,並指情夫被捕時身上有三千多元,卻只願賠一千五百元予事主,遂判他入獄四年四個月,另外須賠償事主一千五百元。

無業被告羅國生(五十一歲),過往有廿七項案底,包括搶劫和盜竊,現依賴綜援維生。辯方求情指被告於一三年與女事主劉菲菲(四十三歲)成為情侶,後來他犯案坐牢,刑滿出獄後沒地方住,劉遂邀他同住,又向被告訛稱其年邁丈夫,即男事主黃偉通(七十六歲)是她契爺,黃亦知悉妻子與被告的關係,惟三人繼續同住。

案件編號:DCCC 3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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